《研究生教育研究》2015年发文综述
2015年《研究生教育研究》共发表文章112篇,研究主题分为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、招生与培养、质量保障与评估、专业学位教育、研究生教育国际比较等,研究内容以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为重点,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为主,研究队伍以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学科研人员为主,“985工程”大学是高发文机构。
一、 研究主题
《研究生教育研究》2015年的研究主题分布在研究生招生与培养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、研究生教育国际比较、质量保障与评估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就业等其他,共六个方面。在总量上,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主题有34篇,占比30%,成为研究热点,反映出学者对研究生招生与培养过程中现状与问题的关注,以及对完善培养模式、提升培养质量的探索。
表1 发文主题分布
主题
篇数
百分比
招生与培养
34
30%
改革与发展
26
23%
专业学位教育
16
14%
国际比较
13
12%
思政教育、就业等
13
12%
质量保障与评估
10
9%
总数
112
二、 研究内容
2015年《研究生教育研究》开设了特稿栏目,邀请了国内著名高校领导或领域内知名专家撰稿,其分别就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、研究生教育国际化、新常态下的工程硕士教育发展、教育的本质和责任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、新时期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进行了探究,引领着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共识的形成和未来的方向(王战军;龚克;杨斌;谢和平;万立骏;赵沁平)[1][2][3][4][5][6]。其他研究内容综述如下:
1、 从改革与发展方面来看,主要关注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、学科建设及国际化。
通过在深化改革背景下思索研究生教育发展理念及变化,剖析研究生教育发展特点、问题与规律,以制度改革、学科建设与国际化发展为着眼点,为我国科研机构与大学在研究生教育创新、协调发展上探索有效的实施策略。
我国现行研究生教育面临规模上外延式扩张、培养类型以学术型为主、以政府主导的行政化倾向、地方高校投入不足等困境,亟需在制度设计上进行反思与完善。我国正处于由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的转型期,要树立“质量为本”的发展理念,建立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协调发展机制,构建以提升能力为主的培养模式,同时还要积极推进监测评估体系建设(乔刚、王学普、李芬,2015)[2];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条块化、培养机制市场化和质量保障间接化,进行全面改革(王征、蒋笑莉,2015)[5]。
在完善地方高校制度建设上,相对于部属高校而言,地方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问题较为突出,要深化导师制度改革,优化成本分担机制,充分发挥奖助体系的激励和保障作用,以社会需求为导向,推动研究生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对接,突出改革的分类指导,加速推进改革的纵深化(赵军、曾晓丽,2015)[3]。同时,要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、完善培养保障体系等不断探索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有效路径(房正宏、牛向阳,2015)[3]。国家要进一步完善博士点评审政策,借助各种项目平台支持和助推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点的发展;地方政府要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,引导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点发展走提升质量的内涵建设之路(许日华,2015)[5]。
在创新模式上,上海市5所高校创新了适合国情的“5+3”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,明确了医学教育结构优化和学制学位调整的改革方向,同时也引领了其他领域专业学位教育模式改革(汪玲、贾金忠、段丽萍,2015)[3]。另外,为弥补学位制度空白,推进分类培养,构想设置应用学位类型(张朋召,2015)[5]。在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上,通过测度研究生教育与科技发展协调度(王子晨、戚巍、吴丹丹,2015)[2],以及运用教育基尼系数评测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公平性现状(白丽新、彭莉君,2015)[3],来尝试建立资源共享和协调机制,统筹地区均衡发展。
学科建设承载着大学基本的教学、科研和社会服务,做好学科建设规划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基础和保障。然而目前高校学科建设面临项目碎片化、专业固化等问题,高校应按学科引领、统筹集成、改革驱动、管理创新的思路进行系统设计,按学科引领、分层建设,统筹规划、项目集成,体制改革、管理创新,试点改革、逐步推进的具体路径予以推进(梁传杰,2015)[5]。对于理工科大学学科结构发展问题,要通过理学学科带动学科全面发展,以工为主,多学科交叉发展(双勇强、丁雪梅,2015)[6]。同时,注重培养高校学科带头人,培养“领导型教师”,重视学科文化(郑友训、黄金煜,2015)[5],推进高校优势学科建设,引育青年领军人才,组建优势学科群(刘国瑜,2015)[6]。
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,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,实施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战略是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竞争力、彰显高校科研软实力的迫切要求。高校应将国际化培养贯穿到日常活动的多视角,重视打造国际化师资队伍、扩展国际化交流形式,以培养出一批具有高水平国际交往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研究生人才(初旭新、宗刚,2015)[5]。
2、从招生与培养方面来看,主要关注博士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和在职研究生招生现象,以及学术不端、创新能力、课程质量、联合培养等研究生培养问题。
在招生上,认为博士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体现了博士生培养精英化教育的要求,并为博士生培养的教育理念、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提供了导向(赵红军、陈薇、陈谦明,2015)[5]。但存在申请资格要求有失教育公平、考核内容不够完整、考核程序趋于功利化等问题,所以要完善博士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的准入条件,合理约束导师的自主招生权,搭建博士招考的申诉与监督平台(吴迪,2015)[4]。同时,对于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录和缩减“在职博士”招生现象,建议充分发挥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调控和行业性评估的作用,给予办学单位